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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答记者问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今天就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行政法室主任袁杰,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分别就有关我国疫情防控的法律制度整体情况、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法律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如何采取合法疫情隔离措施、法律是...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律师行业安全有序的工作秩序,确保广大律师的身体健康,现就做好疫情期间律师事务所接待工作,作如下提示:1、各律师事务所要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2、律师应积极配合工作地体温检测、来访登记等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遇到问题主动沟通,特殊时期,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及当地有关...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时刻牵动着全国亿万人民的心,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要部署。全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响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阻击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联防联控工作部署,积极倡导律师捐助善款,助力抗击疫情第一线。石家庄市律协号召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积极投身到基层社区一线防控工作。河北党育律师事...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以来,面对严峻形式,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党员及律师事务所上下一心、一体联动,驰援武汉等地抗击疫情工作,彰显了石家庄市律师的大爱情怀,和武汉人民一起努力,同舟共济、共克时坚,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 把疫情防控责任扛在肩头,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市律师行业党...
对涉疫经济犯罪应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来源:检察日报 对于应当从严惩处的经济犯罪,检察机关在强制措施适用上也应当从严掌握,以及时、有效收集固定证据;为了准确掌握从严惩处政策,检察机关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利益的刑事公诉案件可以提前介入;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在支持公诉的同时,可以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在提起公诉时,检察机关应当在全面考虑案件罪轻与罪重、法定与酌定情节的基础上,充分体现重大疫情防控期间...
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国人大》全媒体北京2月10日快讯:近期,部分人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产生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有的人出现发热症状不主动报告,有的人编造传播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有的人故意隐瞒疫情发生地的行程,有的人被确诊或已被告知属疑似患者,仍然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与他人接触。根据法律,这些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