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石家庄律师:凡因侵害他人人身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造成严重后果,使受害人及其亲属蒙受精神痛苦的,均应依法判令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合同纠纷、一般侵权及致害人承担了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宜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因精神损害难以用金钱来计算,故赔偿的数额应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害后果以及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痛苦程度、侵权人的认错态度和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以达到对受害人以抚慰、对侵权人以惩戒的目的为原则,社会评价和公众认同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