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车致多人伤亡交强险如何分配?
多车致人伤亡交强险赔偿如何确定?
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一车致多人伤亡的情况下,如何就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在各受害人之间进行分配,可作如下处理:
首先在程序处理上,同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多个受害人同时起诉的,应合并审理;如部分受害人起诉,部分受害人没有起诉的,应追加未起诉的受害人为共同诉讼的原告,并向其进行必要的释明,告知其交强险赔偿款的处理原则,若其经释明后仍不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则视为其放弃在交强险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索赔的诉讼权利。
其次在实体处理上,应通过开庭审理程序确定各受害人的损失数额,如各受害人的损失总额未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则在交强险限额内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各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即可;如各受害人的损失总额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应按照比例在各受害人之间进行分配。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两辆或多辆车导致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个或多个受害人受损,各保险公司如何支付赔偿金的问题。根据对《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的理解,由于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义务乃法定义务,即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就须承担责任,与被保险人是否有过错并无关系,所以各保险公司应当在不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前提下平均承担受害人的损失,各保险公司如以其保单名下的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责任轻而主张按责任承担保险金数额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