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081037589

咨询热线:0311-66508196      13081037589

首页 >业务领域 > 人身损害

不是交通事故和工伤的人身损害应该适用什么鉴定标准?

分享到:
点击次数:2977 更新时间:2018年04月11日14:30:10 打印此页 关闭

不是交通事故和工伤的人身损害应该适用什么鉴定标准?

目前对于伤残等级的鉴定只有工伤伤残鉴定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两个标准,而没有统一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在处理既非工伤赔偿,又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时,应适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不应适用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因为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是建立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负有的特殊保障义务基础之上的,其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畴,此标准只能适用于劳动者因在工作中所致的伤残事故进行的鉴定,而不能适用于其他类型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其他类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同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在目前尚没有颁布新的鉴定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上一条:​财产损失是否受交强险责任限额限制? 下一条:人民法院如何送达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