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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强调对律师维权进行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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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462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25日09:25:14 打印此页 关闭

4月26日,司法部召开自成立以来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强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司法部将通过健全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等方式,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有效而快速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实事求是地讲,前些年,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发布会上说,通过对2016年以来律师来信及网络上反应问题的梳理,目前律师权利执业权利保障存在十大问题。

包括: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质证难,法庭辩论受限制,律师提交辩护材料被无理拒绝,限制律师立案数量、延长立案时间,对律师出庭进行 “歧视性”安检,律师人身权利被侵犯,投诉无回应等。

2016年6月,广西律师吴良述在法院立案时,因拒绝强行检查随身物品,与法警产生冲突,被脚踏胸口,裤腿撕烂,衬衫敞怀。吴良述法院内“被半裸”的照片传出后,被称为“律师撕裤门”,引发各界对律师被“歧视性”对待和人身权利遭到侵犯的广泛关注。最终,涉世书记员与法警被行政处分,法院院长被诫勉谈话。

中国目前已有执业律师约33万人,律师队伍正不断壮大。作为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也反映出国家民主法治的程度,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近年来,律师在如聂树斌、陈满、钱仁风等许多冤假错案的平反中发挥出重要作用。

聂树斌案中,在申诉阶段,多位律师向河北高院发出近百次阅卷申请。12年间,多位律师奔走之下,最终在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已于21年前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无罪。

“这些案件的惨痛教训,让我们意识到律师行使辩护作用的重要性。”熊选国说,在有些案件处理之初,辩护律师提出了对关键证据的质疑,有的还进行了无罪辩护,如果律师的意见得到充分采纳,这些冤案便有可能得以避免。

熊选国指出,许多律师执业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属于老问题,由于工作机制有问题,执行不够,落实不力。就此,司法部将建立各项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4月14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列举了律师执业权利被侵犯的具体情形和三种维权手段。该机制强调对律师维权的快速处置要求,律师协会在接到律师申请后,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于24小时以内作出反应。

针对律师维权不利的情况,熊选国表示,要求各律师协会在今年第一季度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截至3月底,全国所有省级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已全部建成,将以专门渠道,专人负责,保证律师维权渠道公开畅通。

4月21日,10个中央部门有关司局和全国律师协会召开了第一次律师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了今年的重点工作方案,在律师权利保障方面,要推动实现律师按正常方式、正当渠道反映问题。此外,会议要求,今年上半年开展一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督察。

“要抓住这次改革的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刑事辩护制度。”熊选国表示,目前,中国刑事案件辩护率偏低,实践中律师界还存在拒绝刑事辩护的现象,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要推动实现刑事辩护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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