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081037589

咨询热线:0311-66508196      13081037589

首页 >业务领域 >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

什么是无效婚姻?

分享到:
点击次数:2120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06日16:13:01 打印此页 关闭

什么是无效婚姻?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规定,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结婚。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不能满足结婚的要件,在法律上不予认可的情形。石家庄婚姻律师咨询—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

1、重婚的;即包括自己一方重婚,也包括另一方构成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如果是婚后患有的,不在此列,如果婚后治愈的,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离婚。

4、未到法定婚龄的;我国规定,结婚法定婚龄: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

上一条:起诉离婚时一方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下一条: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判决生效前最长能关押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