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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和嫁妆离婚时能否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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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60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29日16:54:51 打印此页 关闭

    彩礼和嫁妆离婚时能否要求返还?

      石家庄婚姻律师解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使得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对于嫁妆:(1)女方家属在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家属赠给女方一方的财产,该嫁妆归女方所有;(2)女方家属在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家属赠给男女双方的财产,该嫁妆归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应根据约定对所陪送的嫁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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