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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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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012 更新时间:2017年10月28日20:49:38 打印此页 关闭
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机构
申请条件:
(一)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对案件已经立案。
(二)申请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参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之规定。
(三)当事人经济条件不足,不具备支付律师服务费的能力。
(四)住所地在本地或者在本地持有暂住证。
(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明文件,代理申请的需要出具代理申请书。
(六)证明其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法律援助规定的材料。
申请机构:
(一)对已经立案的,申请人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对非诉讼案件,申请人应该向申请人所在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机构提出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机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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