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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裁定不能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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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年10月28日2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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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再审律师解答:除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抗诉之外,《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的其他各种裁定、不予撤销仲裁才觉得裁定、诉讼费负担裁定、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裁定、驳回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裁定、执行程序中的裁定等均是程序性的裁定,由于不具有诉的内容,不能适用再审程序审理,故不可以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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