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1
客服2
客服3
用户中心
意见反馈
13081037589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简繁切换
咨询热线:
0311-
66508196 13081037589
首页
律所介绍
律所简介
办公环境
荣誉资质
律师团队
专职律师
实习律师
行政人员
律所新闻
最新公告
律所动态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担保
知识产权
建设工程
法律顾问
行政诉讼
人身损害
劳动争议
新法快递
文书范本
律师随笔
人才招聘
专职律师.
实习律师.
联系我们
首页
>
业务领域
>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
离职公司不给报销差旅费合法吗
分享到:
点击次数:5684
更新时间:2017年10月28日20:18:49
【
打印此页
】
【
关闭
】
案情:我哥们本月初被公司辞退,公司承诺多发2个月的工作作为补偿金。这个月底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欠我哥们的近一年的差旅费大概4万元。因我哥们有16.8万元的应收账款还没有收回,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不同意支付4万元的差旅报销费。但表示,在我哥们将应收账款收回后再给报销。我想问一下,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
石家庄律师:不合法,属于两个不同的关系,应收账款属于公司的经营风险,不能转嫁到员工身上。
上一条:
退休了年龄还工作是劳动关系吗
下一条:
企业为什么要有法律顾问?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