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朋友小Z通过支付宝账户转账,小Z的支付宝账户为A,他本来是要通过账户A转到另一个支付宝账户B人民币10000元,结果因为输入时一个字每错误,将10000元转给第三人的支付宝账户C。小Z想讨回这10000元,打电话给支付宝公司,支付宝公司联系C账户的户主,但户主听说情况后就不再理会了,拒不退款。小Z要求支付宝公司提供C账户的户主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但支付宝公司拒绝提供。
石家庄律师法律分析:C账户的户主得到10000元属不当得利,可告其返还,但没有其身份资料无法启动立案,可要求支付宝提供第三方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