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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户籍国内常住国外起诉后如何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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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960 更新时间:2017年10月28日19:51:12 打印此页 关闭
请教律师:被告户口在国内某城市,但常住在国外。能否在国内城市对其提起诉讼?如何送达?
石家庄律师答复: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起诉,户籍地无人签收,则公告送达,无需提供国外住址,公告送达也是送达方式之一,法院确定所谓有效送达才给交诉讼费立案,是瞎搞,没有依据。民诉法规定有明确的被告,没说被告一定要能够签收传票。被告户籍地管辖没有问题,被告提管辖异议也就是拖延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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