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
通 知
本所全体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河北省律师协会、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客户朋友和全所律师、员工的身体健康,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所对近期律师业务作如下安排:
1、本所延长春节假期至2020年2月9日,如遇疫情变化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2、假期延长期间,律师可在家办公,通过网络或邮政通信方式沟通,不提供律师现场办理业务服务,如有紧急需求,请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沟通;已确定开庭日期的案件,主办律师及时与办案部门电话联系,确定是否延期。
3、假期延长期间,本所会议传达均通过网络形式,不组织会议、培训等人员聚集的集体活动。本所律师及员工应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去人员聚集的高风险场所,不参加不必要的聚会,不参加聚餐,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4、本所全体律师、员工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及时了解和掌握事务所有关通知,确保信息传达到每个人,如有疑似或确诊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本所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5、倡议本所成员向疫区捐款捐物,捐款物情况由律所汇总报市司法局。
6、本所律师和员工,任何人不得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发布、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与疫情有关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好每一个人,共同打赢疫情歼灭战。
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