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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律师赴疆办理刑事案件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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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169 更新时间:2019年05月27日19:01:59 打印此页 关闭

石家庄律师赴疆办理刑事案件体会:

近日,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赵秋辉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的委托远赴新疆阿克苏地区办理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的刑事案件。在办理会见程序中,遇到及了解到诸多与法律规定的会见程序不同的情形,现将该情形梳理如下,以供各位律界同仁在赴疆办案中提供帮助:

1、律师会见基本上都需要侦办机关的同意。

律师到当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均需侦办机关的同意后方可会见。在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手续的窗口,工作人员首先会询问该次会见是否已征得侦办机关会见同意,如否,则不予会见;如是,则当即会给侦办机关侦办人员去电核实。另从当地律师同行了解到,即使案件已经到了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律师会见还需经侦察机关的同意。

2、律师会见需两名执业律师,禁止律师单独会见。

3、律师会见除侦查机关同意后,还需看守所所长或指导员签字同意。

4、会见时,看守所会派两名警员在旁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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