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申领人(申请执行人):李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现住石家庄市桥西区XXX号。身份证号码:130XXXXXXXXXXX。
被执行人: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石家庄市新华区XXX号
身份证号码:130XXXXXXXXXXXXX
申请律师:封国强,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30XXXXXXXXX,电话:13081037589
接受调查人: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请求事项:
因申请执行人李XX与被执行人XXX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2018)冀0104执XXXX号。因被执行人房产登记资料在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该单位要求律师调查相关信息必须持人民法院的调查令,申领人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特请求你院开具调查令,以便能够持调查令前往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被执行人XXX名下的房产状况。
事实和理由:
经申领人了解,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可供执行,为了解房产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具备执行条件, 特申请贵院出具调查令。
此致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申领人(申请执行人): XXX
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
2019年X月X日